產(chǎn)品描述: 磁軛探傷儀有交流、直流、交直流兩用磁粉探傷儀,直流供電電源為可充電池,適用于野外無電源現(xiàn)場操作以及高壓不能進入的容器、橋梁、管道等現(xiàn)場操作,一次充電連續(xù)工作時間可達6小時以上。交流供電電源采用~220V電源直接輸入,無需其他儀器配套,操作方便、簡單、重量輕、便于攜帶,因而該儀器得到廣泛使用。 一、 技術參數(shù) 型 號 分 類 | 310/220 交 直 流 | 電 源 | ~220V50Hz –12V | 充 電 電 源 | 220V 50Hz | 使 用 電 池 | MF12—7.2H | 工 作 電 流 | AC1.4A DC1.7A | 充 電 時 間 | 8~15h | 電瓶使用時間 | 6小時以上 | 磁 化 極 距 | 0~255mm | 提升力 | A C | >5.5kg | D C | >28kg | 重量 | 探 頭 | 3.2kg | 電池包 | 2.9kg | 外形 尺寸(㎜) | 探 頭 | 208×52×146 | 電池包 | 160×100×70 | 充電器 | 80×60×40 |
三、原理及使用 1、充電(充電器、蓄電池供310/220) 將~220V電源接通充電器,把充電器與電池箱插頭對接,充電時,充電器發(fā)光二極管發(fā)出紅色亮光,指示蓄電池處于“快充”狀態(tài),發(fā)光管轉為綠色光時,此時蓄電池達14伏以上。如果蓄電池消耗不多就對其充電,則起始就可能是充一段時間就由紅色轉為綠色,處于“緩充”狀態(tài)。進入緩充充電器對蓄電池繼續(xù)充電,但總的充電時間不要超過15小時。 注:充電器改進后說明。 2、蓄電池 蓄電池是探頭的供電電源,在開始工作后,由于電池的連續(xù)放電,當欠壓時,提升力有明顯的下降(6小時后),需對蓄電池進行充電。 3、探傷 A:直流探傷(使用于310/220) ⑴、將探頭線的插頭與蓄電池插頭連接,此時探頭線插頭上的紅燈亮,蓄電池便向探頭供電。 ⑵、探傷時,將探頭關節(jié)開面置于被檢工件上,保持良好接觸。 ⑶、按下探頭開關,同時向被檢區(qū)域噴灑磁粉或磁懸液,并保持2~3s。 ⑷、松開探頭開關,移開探頭,對工件進行觀察。 ⑸、探頭移至另一檢查區(qū)域,重復3、4條工作。 B:交流探傷 ⑴、將電源輸入插頭插入必須帶有接地線的插座中,保證地線良好接觸。 ⑵、探傷時,參照直流探傷3、4、5條。 310BDC微型磁軛探傷儀售后服務: 一、用戶購買本公司310BDC微型磁軛探傷儀產(chǎn)品后,請認真填寫《保修登記卡》并加蓋用戶單位公章。請將(一)聯(lián)和購機證明復印件寄回本公司用戶服務部,也可購機時委托售機單位代寄。(二)聯(lián)寄(留)當?shù)胤止揪S修站辦理登記手續(xù)。無維修站地區(qū)請用戶將(一)、(二)聯(lián)寄回本公司用戶服務部。手續(xù)不全時,只能維修不予保修。 二、本公司310BDC微型磁軛探傷儀產(chǎn)品從用戶購置之日起,一年內出現(xiàn)質量故障(非保修件除外),請憑“保修卡”(用戶留存聯(lián))或購機證明復印件與本公司在各地的分公司維修站,可免費維修。保修期內,不能出示(保修卡)或購機證明復印件,本公司按出廠日期計算保修期,期限為一年。 三、超過保修期的本公司產(chǎn)品出現(xiàn)故障,各地維修站負責售后服務、維修產(chǎn)品,按本公司規(guī)定核收維修費。 四、公司定型產(chǎn)品外的“特殊配置”(異型傳感器、加長電纜、軟件等),按有關標準收取費用。 五、凡因用戶自行拆裝本公司產(chǎn)品、因運輸、保管不當或未按產(chǎn)品說明書正確操作造成產(chǎn)品損壞,以及私自涂改保修卡,無購貨憑證,本公司均不能予以保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