軸承零件硬度試驗方法
1 主題內(nèi)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丁鋼制滾動軸承零件的硬度試驗方法、試驗儀器及試驗結(jié)果處理。
本標準適用于鋼制滾動軸承零件淬、回火后與成品軸承零件的硬度檢驗。
2 引用標準
GB/T 230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方法
GB 4340 金屬維氏硬度試驗方法
GB 5030 金屬小負荷維氏硬度試驗方法
GB/T 4342 金屬顯微維氏硬度試驗方法
GB 1818 金屬表面洛氏硬度試驗方法
JJG 747 里氏硬度計檢定規(guī)程
GB 1184 形狀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的規(guī)定
GB 8170 數(shù)值修約規(guī)則
JB 1255 高碳鉻軸承鋼滾動軸承零件熱處理技術(shù)條件
3 符號
HRA:A標尺洛氏硬度
HRC:C標尺洛氏硬度
HV:維氏硬度
HLD:采用D型沖擊裝置時的里氏硬度
D:套圈公稱外徑mm
Dw:滾動體公稱直徑mm
be:套圈端面有效寬度mm(套圈壁厚減去內(nèi)外倒角的尺寸)
選擇型號:TH3200全洛氏硬度計試驗
4 硬度試驗的基本要求
4.1 試驗室
硬度試驗室必須干燥、清潔,周圍無強烈振動及腐蝕氣體源。室內(nèi)溫度一般在l0一35℃,標準硬度計要求23±5℃,并備有工作臺、標準件柜及防塵罩等。
4.2 試驗儀器
用于硬度試驗的各類硬度計和標準件,應由國家計量部門定期檢定。
5 試驗樣品
5.1 軸承零件硬度試驗前必須退磁。
5.2 軸承零件硬度檢查面和定位面的表面粗糙度只,值按表1要求。
5.3 軸承零件硬度試驗面,不允許有燒傷、脫碳、裂紋等缺陷。
5.4 軸承零件硬度試驗定位面,不允許有氧化皮、粗的劃痕、毛刺、碰傷等缺陷。
5.5 軸承套圈、球面滾子、凸度滾子測量洛氏、維氏硬度時,兩端面平行度應符合GB 1184附表3公差等級8級的規(guī)定。
6 硬度試驗方法
6.2 硬度試驗規(guī)則
6.2.1 試驗前,各類硬度計應使用與軸承零件硬度值相近的標準硬度塊進行3點以上的校驗,硬度計各部分工作正常,示值誤差應符合要求。
6.2.2 軸承零件的試驗面、支承面、試臺和壓頭表面應清潔,無油污及灰塵,試樣放置干穩(wěn),以保證試驗過程中不產(chǎn)生位移及變形。
6.2.3 軸承零件硬度試驗面,套圈——般在端面,D>500mm的套圈,端面硬度不能代表工作面硬度時,可用里氏硬度計直接測定工作面硬度(滾道),滾動體一般在曲面(工序間允許磨平面),Dw<4.7625mm的滾動體,可鑲嵌后磨平面,測維氏硬度,球面滾子、凸度滾子在端面測硬度。
6.2.4 試驗力的確定應根據(jù)軸承零件的形狀、大小、端面有效寬度等綜合選定,試驗力選擇按表3
6.2.5 硬度測點位置
6.2.5.1 TH3200洛氏硬度計 洛氏法:硬度壓痕中心至試樣邊緣距離不小于壓痕直徑的1.5倍,但不得小于lmm,兩壓痕中心距離不小于2mm。
6.2.5.2 HV-5維氏硬度計維氏法:硬度壓痕中心至試樣邊緣距離不小于壓痕對角線長度的1.5倍,兩壓痕中心距不小于對角線平均長度的2.5倍。
6.2.5.3 HT300里氏硬度計里氏法:硬度測點距邊緣不小于4mm,測點間的距離不小于5mm。
6.2.6 硬度試驗點的數(shù)量
6.2.6.1 套圈
a. 0>430mm,每隔150~400mm測一點,每個零件不少于8點。
b. 0≥200~430mm,每隔100mm左右測一點,每個零件不少于5點。
c. D~200mm,每隔1200左右測一點,每件測3點。
6.2.6.2 滾動體
a. 0-~40mm,每隔60—120~左右測一點,每件測3—6點。
b. 0-≤40mm,每隔120‘左右測一點,每件測3點。
c. 球面滾子、凸度滾子,在一端面均勻測3點。
6.2.6.3 be<1.2mm,Dw<4.7625mm的微型軸承零件,鑲嵌后(定位好時可不鑲嵌),磨成平面測量,套圈、滾針每件均勻測3點,鋼球在中心部位測一點。
6.2.7 試驗結(jié)果處理
6.2.7.1 軸承零件某一點(或區(qū))硬度超差,可在其左右3—5mm處復檢兩點,如復檢點硬度合格,原超差數(shù)據(jù)舍去;如左右兩點仍有一點超差,則原超差數(shù)據(jù)不能舍去,應將初檢與復檢數(shù)據(jù)均記錄在硬度
試驗報告中。
6.2.7.2 同一零件不允許以數(shù)點硬度平均值代表軸承零件硬度值,如測點較多,可簡寫成硬度值范圍。
6.2.7.3 試驗結(jié)束后,復檢硬度計,如發(fā)現(xiàn)示值誤差超過硬度計要求,則該批試驗數(shù)據(jù)全部作廢。
6,2.7.4 洛氏硬度HRC值(或HRA、HV、HLD換算值)試驗報告中至0.5個洛氏硬度單位。
6,2.7.5 在零件曲面上測出的硬度值,按JB 1255中表2、表3進行修正,圓錐滾子按測點部位的直徑查表修正。
7 試驗報告
試驗報告必須由檢驗人員填寫。內(nèi)容包括:產(chǎn)品規(guī)格、型號、材料、牌號、熱處理狀態(tài)、產(chǎn)品生產(chǎn)日期及批號,送檢和檢驗日期。判定產(chǎn)品合格與否的全部試驗數(shù)據(jù),由檢驗人員和校對人員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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